案例:
美玲和文育結婚才三個月,美玲發現文育竟然外遇、在外面有女朋友。在和文育大吵一架後,美玲決定和文育分居,但不知該和文育談判或向法院起訴?
解析:
依民法第一千零零一條的規定,夫妻互負有同居之義務。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,不在此限。依實務上的解釋,夫妻是可以用約定的方法達到分居的目的,但是不能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對方分居,不過可以要求法院為他們的分居進行和解。
上一則 | 返回列表 | 下一則
關於我們 | 服務項目 | 抓姦案例 | 法律常識 | 服務流程 | 聯絡我們 | 網站地圖 | 回首頁
Copyright © 2010 出軌|大陸抓姦大剖析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